
尽管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受到限制,但欧盟法院做出了开创性的决定,使消费者能够合法转售以前购买和下载的游戏和软件。该裁决对数字市场和消费者都具有重大影响。
欧盟法院制裁转售可下载的游戏
疲惫和版权边界的原则

欧盟法院已裁定支持消费者,允许转售以前购买和玩的可下载游戏和软件。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源于德国法院中软件转售商用过的软件转售商与开发人员Oracle之间的法律纠纷。
法院的裁决取决于发行权的精疲力尽的原则,也称为版权的耗尽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一旦版权所有者出售副本并授予客户无限期使用它的权利,则发行权就耗尽了。这种疲惫使原始购买者可以转售许可证,使另一个人能够从出版商的网站下载游戏。
该裁决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消费者,包括通过Steam,GOG和Epic Games等平台购买的游戏。该决定指出:“授予客户在无限期限内使用该副本的权利的许可协议,右持有人将副本出售给客户,从而耗尽其独家分发权……因此,即使许可协议禁止进一步转让,持枪者也不再反对该副本的转售。”
实际上,该过程可能涉及原始买家为游戏许可证提供代码,并在转售时没收访问权限。但是,缺乏这些交易的确定市场或系统会带来挑战,并留下了许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如何进行注册转移,尤其是因为物理副本仍在原始所有者的帐户下注册。
(1)“版权精疲力尽的原则是对版权所有者控制其作品分配的一般权利的限制。一旦出售了作品的副本,并有了版权持有人的同意,据说据说是“筋疲力尽的” - 这意味着购买者可以自由地重新销售该复制的权利,并且权利 - 拥有权利的人就可以对象进行对象。” (通过Lexology.com)
转售商在转售时无法访问或玩游戏

尽管发布者在用户协议中包括不可转让的条款,但欧盟裁决却覆盖了成员国内的这些限制。尽管消费者有权转售,但存在一个重大限制:出售数字游戏的人必须停止玩它。
欧盟法院已经澄清说:“是一个有形或无形的计算机程序副本的原始收购方,版权所有持有人的发行权必须用尽,必须使该副本在转售时无法使用。如果他继续使用它。
允许复制程序使用所需的副本

法院还涉及复制权,并指出,尽管专属的分销权已经用尽,但独家复制权仍然完好无损,但“受合法收购方使用的必要复制品的约束”。这意味着允许使用该计划所需的副本,并且没有任何合同可以禁止这一点。
法院的裁决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回答是,任何随后的副本的收购方,版权持有人的分布权均已耗尽,构成了这样的合法收购方。因此,他可以将第一个收购方的副本下载到他的计算机上。必须将下载量视为将计算机程序作为计算机的重现,以使该计划的目的是符合新的批准。 (通过欧盟版权法:评论(埃尔加(Elgar)评论知识产权法系列)第二版)
限制出售备份副本

重要的是要注意,法院已裁定反对备份副本的转售。禁止合法的收购方转售计算机程序的备份副本。
“计算机程序的合法收购方无法转售该程序的备份副本。”这是欧盟法院(CJEU)在Aleksandrs Ranks&Jurijs Vasilevics诉Microsoft Corp.之间的案件中的裁决。
